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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傳統(古代)對於''強姦''的看法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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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問:

中國傳統(古代)對於''強姦''的看法??? 儒家有這樣的觀點嗎????

最佳解答:

中國儒家思想中雖有"淫人妻女非善也"之類對性罪行之見解,但係古時父權社會對女性只係一位’生產者",男尊女卑,對女性絕不尊重;在在遊歷網路,找到一段"性工作之歷史"下一文,正好反影古時中國對"性"嘅觀感及性罪行之引述。。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(篇幅太長,去原網址睇下。。。http://intermargins.net/repression/sexwork/history/sexhistory_1.htm) 一、娼妓制度與婚姻家庭制度 中國古代的娼妓制度,其實是來源於整個社會所實行的婚姻家庭制度。恩格斯曾經說過:"賣淫是對專偶制(過去翻譯成'一夫一妻制')的必要補充。"其實對於中國來說,還不僅僅是一個"補充"的問題,從根子上就是兩個共生共容、相得益彰、缺一不可的孿生制度。 中國古代社會,對於男性實行的是一種"有限的性自由"。它的限定條件就是: 只要是不會破壞婚姻和家庭的性關係就允許;凡是有可能破壞婚姻家庭的性關係,則必定嚴厲譴責與禁止。也就是說,一個擁有相當的財産和社會地位的男人,在家裏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,再擁有妾(小老婆),擁有婢(丫鬟)。他可以只跟妾過性生活(但是不能因此而抛棄正妻),也可以與婢發生性關係(只要事後把她"收房",納爲妾)。但是在家庭以外,他卻不能與任何女性通姦,也不能擁有任何現在意義上的"情人"或者"第三者"。這是因爲,如果女方已經結婚,這就會破壞別的男人的婚姻;即使女方還沒有結婚,她的失貞也會破壞她將來的婚姻,或者使一個其他男人無法找到老婆。這就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裏,其實非常根深蒂固的"社會公平"的內涵,在性關係方面的具體化。 有限定,就必然會有讓步和另外的寬容。那就是允許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。這是因爲,娼妓的社會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(所謂"賣身"、"養女"等等),不可能與一個有一定財産和地位的男人結婚,充其量也不過是被男人"贖身"而成爲他的小老婆。這雖然往往會使這個男人很丟臉或者沒面子,但是卻並不違反社會制度,因爲這只不過是把一個女人從妓院轉賣到一個家庭,或者是納妾時不找良家閨女卻偏要找青樓女子。這,怪是怪一些,但是畢竟無傷大雅,于別的男人無妨,社會當然不會大加干涉,笑話、笑話而已。對於低階層的男人來說,就是明媒正娶一個妓女也沒什麽大不了的,只要那個妓女在婚後能夠恪守婦道就行。 相反,如果一個男人沈迷于嫖妓之中,甚至連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,社會至少也會嚴厲譴責他。許多情況下,強大的宗族組織還會"幫助"、"挽救"甚至懲罰他,例如剝奪他的族內地位、結婚權利或者繼承權利等等。因爲他已經破壞了社會的根本婚姻制度,因此被叫作"不務正業"、"抛家舍業"、"生活糜爛",甚至是"醉生夢死"、"荒淫無恥"等等,等等。 正是由於這樣一種婚姻家庭制度,所以對於低階層男性來說,娼妓是他們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後剩餘性欲的現成物件;對於那些有錢有勢或者有權有勢的男人,尤其是士大夫階層來說,娼妓又是他們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"情人"。這是因爲,在那時候,天下的所有女人中,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書畫、多才多藝、善於交際、情感相對豐富的年輕女性;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們吟詩作對、縱論經緯、對酒爲歌。總之,惟有娼妓才可能與他們興趣相投,才可能擁有共同語言和情感交流。 這一點也不奇怪,也不是因爲妓女們有什麽天賦,完全是由於整個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別角色制度所決定的。 二、傳統女性的5種宿命 在這種制度下,對於男性來說,天下的女人無外乎分成5種,而且各有各的用途,涇渭分明,各司其職,相輔相成。 第一種是妻子。是明媒正娶的"孩子媽"和"賢內助",負責生兒育女、操持家務、管理小老婆和奴婢。因此,一個好妻子的條件就必然依次是:1.門當戶對。以便保證妻子具有相應的持家能力,使目前的婚姻家庭能成爲"天作之合",維護目前男人的社會地位;2.能夠生殖。以便保證男人能夠傳宗接代,男人的家族能夠生生不息;3.貞節無暇。以便保證男人的後代們血統純正;家世清白、沒有"家庭歷史問題";4.俯首帖耳。以便維繫父權制的家庭制度。 但是這裏也就不難看出,對於一個正妻來說,正常女性的許許多多特點不僅毫無必要,而且沒有(此處亂碼……)枕邊風"就會成爲"禍水"。 那麽,男人就不需要這些女性特徵嗎?非也,只是因爲還有第二種女人在預備著。 妾,小老婆,是男人專門娶來或者買來補充正妻的不足的。她們的條件依次是: 1.年輕美貌,以便滿足男人對"嫩若青枝"、"秀色可餐"和"金屋藏嬌"的心理需求;2.床上武藝高強,而且近在咫尺,招之即來,來之能戰,戰之能"盛",以便滿足男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性生活要求;3.撒嬌耍嗔,爭風吃醋,但又適可而止,惟命是從,以便滿足男人"玩女人"(不僅僅是性交)的需求。 但是,妾也必然有妾的缺欠。她們一般都是出身貧寒,缺乏文化教養,往往只能上床玩玩,卻來不得風雅。而且,在封閉的小農經濟和農村社會裏,男人再有錢,也很難把一個同樣生長在農村的小老婆"調教"成才女。尤其是,男人不能真的跟她們玩什麽感情遊戲,因爲她們畢竟在婚姻之內,在家庭之內,如果玩得幾個妾內訌了,或者跟大老婆較真了,豈不是後院起火,自討苦吃? 第三種女人,是男人的婢(丫鬟)。她們是主要從事體力勞動的(半)女奴。 她們雖然並不是男人的必然的性交物件,但是男人如果願意,也可以那樣幹,只要事先或者事後補辦一個"收房"的手續,把丫鬟提拔成小老婆就可以了。有的男人連收房都不肯,就那麽半強姦半誘姦地幹。只要沒有鬧出人命來,社會也沒脾氣,因爲那是男人自己的家務事。當然,丫鬟往往更加粗陋,所以這麽幹的男人比較少。 第四種女人是尼姑。她們一般不會跟男人有什麽瓜葛,但是恰恰因此,她們實際上只是男性社會裏的"貞節花瓶",以便讓男人們覺得,這個世界多麽圓滿啊,畢竟還有一些守身如玉的聖女,供我們崇拜,也供我們激發性幻想,有時候,還讓我們有的可偷。 第五種女人,就是娼妓。她們的社會功能,對於低階層男人來說,就是"公共廁所",所以爲他們服務的也就是下層妓女,"*****"而已;對於中層男人來說,中級娼妓扮演的是"隔壁的女子"那樣的角色,使這種男人可以在她們那裏合理合法地嘗一嘗偷情的鮮,過一過通姦的癮;對於上層男人來說,高級娼妓則是他們的"夢中情人"。所以,士大夫們去妓院,一般是"狎妓",而不僅僅是低層男性的那種嫖妓。"狎妓"不僅包括一對一的玩耍,也包括一幫男人一起去妓院玩,或者相約在妓院一起玩;還包括利用妓院和娼妓的陪伴,來進行士大夫之間的一般社交。 爲了符合這樣的社會功能,維持這樣的社會角色與社會地位,娼妓都是從小嚴格訓練、不斷篩選出來的。那些中途被淘汰的,就只能停留在下層或者中層的某個階梯格子裏,惟有那些符合上層男性的社交、消閒、調情、性交四大需求的妓女,才能爬到青樓的最頂層。

其他解答:

是不是儒家倒不曉得,不過聽聞古代有所謂君子愛色,納之以禮! 在佛教方面: 強姦是淫的一種,會耗損福報,而且處理不好隨時有現世報! 不過上天會給悔過的人机會悔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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